大寶法王的預言
  • 首頁
    • 前言
  • 第一部份:預言與淨觀
    • 第一章 第五世大寶法王的預言
    • 第二章 秋吉•林巴的淨觀
    • 第三章 第16世大寶法王的預言
    • 第四章 再度出現的蓮花生大師預言
  • 第二部份:澄清歷史
    • 第五章 錯誤引用夏格巴的著作
    • 第六章 醜化第六世夏瑪巴
    • 第七章 第十世噶瑪巴的敘述
    • 第八章 嫌隙並未引發戰爭
    • 第九章 曲麻喇嘛
    • 第十章 第十世夏瑪巴
  • 第三部份:噶瑪巴的拉卜楞瀕臨危機
    • 第三部份之一: 第十一章至第十八章>
      • 第十一章 噶瑪洽美
      • 第十二章 隆德寺裏的風波
      • 第十三章 祖古烏金仁波切之觀點
      • 第十四章 不實之指控與行賄失敗
      • 第十五章 一名理事中計辭職
      • 第十六章 三位仁波切如何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
      • 第十七章 四名攝政之解散
      • 第十八章 司徒於1986年要求開會
    • 第三部份之二: 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七章>
      • 第十九章 夏瑪巴的搜尋證明有望
      • 第二十章 托噶仁波切無端成為衆矢之的
      • 第二十一章 1991年夏瑪巴宣佈噶瑪巴泰耶多杰的聖名
      • 第二十二章 司徒的預言信
      • 第二十三章 與蔣貢最後之會談
      • 第二十四章 羅喬和里公開發話
      • 第二十五章 錫金糾紛
      • 第二十六章 塔西邱林的出售
      • 第二十七章 有關真相
  • 第四部份:十七世噶瑪巴之爭議
    • 第二十八章 托噶解析司徒預言信
    • 第二十九章 所謂的"心子"
    • 第三十章 自讚毀他
    • 第三十一章 阿貢祖古何人?
    • 第三十二章 恩將仇報
    • 第三十三章 瞞天過海
    • 第三十四章 隆德寺----噶瑪汪秋
    • 第三十五章 一頂金剛寶冠
    • 第三十六章 無盡業
    • 第三十七章 德里高等法院要求證據
    • 第三十八章 塵埃落定
  • Untitled
第四部份:十七世噶瑪巴之爭議


簡介第四部分

1992年3月,司徒仁波切出示一封預言信,據其說是由十六世噶瑪巴所書寫的。此信透露了雙親之名及出生地點。數星期後,司徒仁波切的人們在西藏找到一個男孩,符合信中這些標準。夏瑪仁波切,他在前一年剛宣佈了泰耶多杰為十七世噶瑪巴之聖名,不願接受此信為真實性,除非它能通過科學測試。但是,中共指定了司徒仁波切之人選為十七世噶瑪巴烏金廷列。隨後,當今之達賴喇嘛確認他為噶瑪巴,他並於1992年9月坐床。整個過程之進行並未經過噶瑪巴自己的拉卜楞噶瑪巴慈善信託之同意或參與。

至於預言信,它已被複製了一份並加以分析。信中的筆跡,簽字和信頭被發現和十六世噶瑪巴所屬並不一致。至於其內容,由於含有許多寫作錯誤令西藏上師們相信此信不可能出自十六世噶瑪巴之手,此信究竟有那些謬誤?托噶仁波切曾撰文評論將之一一指出。第四部份之開始是將托噶仁波切之評論翻譯成英文,編輯,首度呈現於此,並附上原信之翻譯。

在不同的章節裏,第四部份端視那些在司徒仁波切和嘉察仁波切背後的人們,他們的陳述,他們的行動以及所造成的一些後果。在他們的人選坐床成為十七世噶瑪巴後,貯藏在隆德寺的金剛黑寶冠成為下一個目標。以及十六世噶瑪巴如何將隆德寺託附給噶瑪巴慈善信託來照管。司徒仁波切和其同夥如何共同導致1993年8月強佔隆德寺之情節描述於第三十三章,噶瑪巴慈善信託向法院控訴他們強佔噶瑪巴的主廟。於2004年,印度法院判決只有噶瑪巴慈善信託,(非司徒或嘉察仁波切)具備經營噶瑪巴資產的合法權利。 印度法院即將針對隆德寺發佈它的最終判決。

今日,噶瑪噶舉教派已在兩位法王帶領下一分為二,沒有一位法王可以駐足隆德寺(噶瑪巴的住處和寺廟),同樣地,噶瑪巴的沿襲數世紀久的佛法傳承是否能夠保存它的宗教自主權及清廉性仍有待觀察。這些逆境,可能即是五世和十六世噶瑪巴兩位所預先示警的凶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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