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寶法王的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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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三位仁波切如何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

摘錄自"噶瑪巴預言"


蘇維亞
.黃 原著,林淑貞中譯


!
      本章中夏瑪巴叙述原本的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們,如何被要求接受三位仁波切成為理事。


1984年,我由尼泊爾回到隆德寺後,蔣貢仁波切來見我。


他解釋說,他和司徒及嘉察仁波切希望將噶瑪巴的機構擴大至全世界,爲了有效的實行此計劃,四位仁波切(包括我在內)應當在噶瑪巴慈善信託理事會裏佔有席位。然後他試著說服我說,所有噶瑪巴的資產應當放在我們四人小組的掌控下。


他繼續說,他們三人去年曾在蘇拿大(Sonada)相聚。他宣稱他們極希望將我包括在會議中,但既然我已遠行,他們不想干擾我的行程,他承認他們的確派了天珍南嘉去要求兩位理事辭職以推展計劃。


蔣貢仁波切然後談到一封由十六世嘉華噶瑪巴所寫的信,信中指定四位仁波切爲隆德寺噶瑪師利那蘭陀學院(Karma Sri Nalanda Institute)的指導教師(註220)。他聲稱此信足以當成故噶瑪巴要我們做他理事的證據。至於天珍南嘉,他是由噶瑪巴指派的副秘書,因此他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也合理。因此,要求其他理事辭職是必要的,以便替我們五人(四位仁波切加上天珍南嘉)留出席位。


我知道他們試圖接收噶瑪巴慈善信託。我回應,"嘉華噶瑪巴曾指派很多人進入他的拉卜楞,但這並不表示他們有資格在噶瑪巴慈善信託理事會裏佔一席位。指導師利那蘭陀學院並不等於在噶瑪巴慈善信託裏理事的職責。假如故噶瑪巴曾留下遺囑或任何書面指示,表明你所言的五名人士當成為理事,則目前的理事當辭職。"


蔣貢仁波切的態度稍微轉得和緩,他說,"你是對的,天珍南嘉不需要成為理事。但是,請你邀請所有理事們來開會,允許我向他們提議讓我們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


既然我已經表達我的意見,我想我應當允許理事們去決定是否要接受三位仁波切的要求。無論如何,阿育察博曼已然辭職,此表示理事會裏有三名空缺,理事們只能接受我們當中的三名,不論資深理事們做任何決定,我都會支持他們,因此我們一起仍足以保護噶瑪巴的遺產,而另兩位仁波切將會成為慈善信託的少數。相反地,如果理事們選擇不接受提議,一切仍然很理想。那是我的想法,因此我同意邀請所有理事來開會。


1984年五月,也就是下一個月,我們在隆德寺開會。



蔣貢仁波切要求加入噶瑪巴慈善信託

在第一次會議中,蔣貢仁波切,嘉察仁波切及司徒仁波切將要向三位理事們提出他們的建議。它不是一個正式的噶瑪巴慈善信託會議,托噶仁波切缺席,但他第二天由不丹趕來出席第二次會議。兩位錫金理事,典沙巴先生和 T.S .江乘先生,(Mr Densapa, Mr. T. S. Gyaltsen)以及來自尼泊爾的久提先生(Mr. Jyoti)均出席。我們被通知司徒仁波切無法前來,並授權蔣貢仁波切代理,後者和嘉察仁波切均在埸。


我由窗戶看出去,天珍南嘉就站在外面,明顯地在等待什麼,我只能猜測他在等著被邀入席。我不知道蔣貢仁波切是否已告訴他最後的決定是要將他摒除在提名理事名單外。在會議過程中,蔣貢仁波切數度看向窗外,每一次他眉頭深鎖,顯得有些惱怒。


蔣貢仁波切作開場白,重覆他一個月前向我所說的一切,其他三位資深理事專注著聼。


然後輪到我發言,我說,"我了解你們,在場的兩位仁波切外加司徒仁波切,希望加入噶瑪巴的拉卜楞。你們從前世(註221)到現在,一直都保有自己單獨的拉卜楞,而且司徒仁波切很早就在達蘭沙拉附近建立了他自己單獨的拉卜楞。你們以噶瑪巴客人的身份來到隆德寺研讀佛法,你們並無權干預噶瑪巴的資產或其遣產。


"你們熱切希望加入嘉華噶瑪巴拉卜楞的依據到底是什麼?你們為何如此渴望要成為理事並對他的資產取得控制權?我想知道你們是否也計劃將自己的資產置於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管轄之下。


"在未作任何決定前,這個問題應當優先回答。假如你們的回答是不打算交出自己拉卜楞的管理權,那麼你們為何有權要求這幾位噶瑪巴所親自指定的理事辭職?又假如你們堅持單獨保有自己的資產和獨立的拉卜楞,你們為何有權控制噶瑪巴的遺產?我相信你們只關心自己的野心,你們顯然別有用心,我不知道那是什麼,但是你們正在要求控制噶瑪巴的主廟及拉卜楞以及屬於他的一切。"


那一天我對蔣貢和嘉察仁波切的回應相當嚴厲。蔣貢仁波切再一次強調他們都是被指定的師利那蘭陀學院的指導教師,此點證明故嘉華噶瑪巴信任他們。


我問同樣的邏輯是否也可以應用到其他那些學校的指導教師但其身份是師利那蘭陀學院堪布(註222)的人?因為他們也同樣由嘉華噶瑪巴所指定的,是否這些堪布也應當進入理事會?


此時,幾位資深的理事離開會場自行討論。當他們回座時,他們說他們允許三位仁波切取得因博曼先生辭職及兩位理事去世的三個空缺。他們自己將不會辭職(註223)。嘉華噶瑪巴顯然對他們信任有加才在開始時指派他們,他們打算留在任上並繼續管理噶瑪巴慈善信託的事務。當十六世噶瑪巴的轉世被找到時,他們會將一切交還給他。他們希望我們四位仁波切儘快實行我們的責任去認證新的噶瑪巴。


解決目前的狀態,理事們同意我本人(註224),蔣貢及司徒仁波切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他們邀請嘉察仁波切以證人身份出席噶瑪巴慈善信託之會議,假如他願意的話,如此他不會覺得被摒除在外。理事們同時也建議我們在近期內開一個正式的會議,如此他們可以正式的指定我們為新的理事。


蔣貢和嘉察仁波切離開了,將我獨自留下。理事們搖著頭,他們表達對這些仁波切如此的野心勃勃感到氣餒。以虛假的理由派人找博曼先生並要求他辭職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他們驚訝的程度正如我當天在博曼先生家裏一樣。


可是他們又為何獎勵這些行徑而指派仁波切們為理事?我想理事們當時相信既然所有四位仁波切是噶瑪巴的攝政,他們應當在他的拉卜楞裏有些決定權。他們對我足夠信任,知道他們可以信賴我會和他們一起作事,此表示蔣貢及司徒仁波切將會成為少數,且無法濫用信託會。


當時,我和資深理事們並不夠熟悉,也無法向他們吐露秘密,因此我並未告訴他們當初我們四位仁波切如何成為攝政的細節;我也沒有告訴他們祖古烏金仁波切的忠告(秘密告訴我)將攝政小組解散。根據我們喜瑪拉耶山脈的文化,當某人給你善意的勸告或私下警告你,你轉身漏密給第三者這種行為被認為是不道德的,其邏輯是我們不應當在忠告者仍在世時,將他的諍言告諸大眾將他置於險境,或使他成為眾矢之的,如此作被認為是背叛忠言者,這是千年傳統的道德,甚至在所給的忠告並非有益時,我們將它保留給自己。現在祖古烏金仁波切已然圓寂,再也不會因為我如此說而受到傷害,他的作為是善行並有其功德,此即是為何我決定在此將之公開。


那一日,我在三位資深理事前竭盡所能地辯論反對接受我們三位仁波切

成為理事,我並未成功地說服他們,最後的決定仍然在他們,而我必須接受。畢竟他們是由故噶瑪巴親自指定的,反而他們以為他們應當尊敬我們四位為攝政,他們並不知道我很快會解散攝政小組。此之後,他們稱讚我在會中所說的話,但是他們也力勸我下次不要那麼嚴酷。

夏瑪、司徒、及蔣貢仁波切成為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

噶瑪巴慈善信託理事會於1984年5月第一周召開會議,托噶仁波切,資深理事們,蔣貢及嘉察仁波切和我都出席,司徒仁波切要求蔣貢仁波切代表他。


蔣貢仁波切解釋他別無其他用心,司徒和嘉察仁波切亦是,他們僅希望以最佳的方式服侍噶瑪巴,那就是以噶瑪巴慈善信託之理事來做事。


托噶仁波切則指出,所有的仁波切們應當將噶瑪巴當作上師來奉獻,他說,仁波切們只是為自己的利益想要奪得噶瑪巴拉卜楞的控制權,此事對他而言十分明顯。如此說法引起他和蔣貢仁波切的爭論,但是J. T .典沙巴先生和T. S. 江乘先生說他們已準備好要正式指定我,蔣貢及司徒仁波切入理事會,中斷了二人之爭論。


典沙巴先生和江乘先生均為以上事情的目擊者。



註220:十六世嘉華噶瑪巴創辦的佛教學院。


註221:此表示這三位仁波切以前的轉世。


註222:堪布有如大學裏的教授職位。


註223:天珍南嘉成為理事的機會因而被排除。


註224:夏瑪巴總是自願協助噶瑪巴的拉卜楞,但從未是噶瑪巴慈善信託的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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